诉讼

家庭法诉讼

无法友好解决的家庭纠纷由柬埔寨法院根据《柬埔寨民法典》(2007 年),特别是关于家庭的第 7 卷进行裁决。我们代表客户处理有争议的离婚诉讼、有关父母权力和子女监护权的纠纷、有关子女居住的申请以及有关婚姻财产分割的索赔。诉讼程序需要仔细准备关于离婚理由(如果需要)、孩子的最大利益以及配偶双方对婚姻资产的贡献的证据。我们还处理相关的临时措施申请,包括临时监护、家庭住宅独占使用和临时赡养等。我们的方法将坚定的倡导与对个人和跨境问题的敏感性结合起来,当一方或双方都是外国人或资产位于多个国家时,这些问题经常出现。